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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及芜湖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解读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2
芜湖市及芜湖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解读(一)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

芜湖市及芜湖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解读

(一)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湾沚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2021年至2023年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资助资金全额兑现。

2.对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企业,在市申报资助的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的申报资助,对给予过申报资助后申报不成功再次申报仍不成功的企业,不再给予申报资助。

3.在省、市、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补助5万元,通过第二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补助2万元(第二批才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补助)。

4. 补助代理我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的中介机构。全年代理我区企业认定成功数超过上年度且不少于3家的,补助1万元/家;全年代理我区企业认定成功数未超过上年度数或不足3家的,补助5000元/家。

5.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出我区的,获批当年迁出的,区科技局不予兑现该企业申报当年市、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资助政策区承担部分;第二年迁出的,由区、镇财政部门扣减该企业已获得的市、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资助政策区承担部分的三分之二;第三年迁出的,由区、镇财政部门扣减该企业已获得的市、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资助政策区承担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三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企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给予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0%一次性补助,最高 20万元。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每家 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企在省补助基础上给予 2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开展"瞪羚"企业培育工作,对市 "瞪羚"培育企业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 50万元一次性补助。加大对规模以下高企"升规"、规模以上企业"升高"的政策支持,对高企首次"升规"和规上企业首次"升高",在高企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给予新增研发投入 10%补助。

3、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进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的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补助。对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通过认定的本区企业总数达 30家的给予10万元补助,达 20家的给予5万元补助,达10家的给予2万元补助。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弋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产业战略联盟。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围绕产业发展,对新成立的安徽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五)繁昌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补助(包括区级财政承担部分)基础上,对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8万元培育补助(分两步兑现,申报材料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推报至市科技局后补助3万元,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再补助5万元);对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培育补助(分两步兑现,申报材料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推报至市科技局后补助3万元,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再补助2万元)。第一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继续申报第二批的和第二批才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标准补助。该项奖补,每户企业每3个年度仅享受一次。

2、鼓励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代理我区企业认定成功数不少于3户且超过上年数的,按代理成功户数1万元/户给予中介机构补助。3、鼓励“规上升高”和“高新入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4、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在省、市补助基础上,再分别补助50万元、20万元。

5、鼓励企业提升科技含量。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并于次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进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5万元/个一次性补助。对企业取得科技成果并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给予1.5万元/项一次性补助。

(六)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补助基础上, 再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银行信用代款,给予最高50%的代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七)南陵县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对首次认定的高企或连续3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企在省补助基础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在省、市对高企认定补助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企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备案成功的省高企培育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入库备案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仅享受一次);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代理我县企业认定高企成功数达到5家及以上的中介机构给予补助,其中:通过重新认定高企的补助0.5万元/家、通过新认定高企的补助1万元/家。

2、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

3、加大对规模以下高企“升规”、规模以上企业“升高”的政策支持,对高企首次“升规”和规上企业首次“升高”,在高企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促进全县高企加速成长。

(八)无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加大对规模以下高企“升规”、规模以上企业“进高”的政策支持,对高企首次“升规”和规上企业首次“升高”,在高企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加大对市外高企的招商引资力度,对市外高企整体迁入的,在享受现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企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给予上一年度研发费用 10%一次性补助,最高 20 万元。对芜湖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企在省补助基础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参加高企认定的企业,其专利达到标准的(仅指获授权6件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给予1万元补助。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好处

1.企业所得税优惠10%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

3.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用加速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6.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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