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代理 >> 版权登记

区块链可以当著作权起纠纷的“证人”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25
区块链可以当著作权起纠纷的“证人”一直处于风口的区块链技术能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发挥什么作用?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刚刚审理的一起著作权纠纷中,区块链技术充当了一次“证人”角色,该案也成为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区块链电子存证具备法律效···

区块链可以当著作权起纠纷的“证人”

  一直处于风口的区块链技术能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发挥什么作用?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刚刚审理的一起著作权纠纷中,区块链技术充当了一次“证人”角色,该案也成为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区块链电子存证具备法律效力的首个案例。

  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针对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华泰一媒公司)起诉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道同科技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道同科技公司赔偿华泰一媒公司经济损失等。

  在该案中,华泰一媒公司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对道同科技公司的侵权网页进行了取证,并通过区块链储存电子数据的方式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性。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中,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这对于今后法院推广使用区块链电子存证具有一定参考和借鉴意义。

  该案是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著作权人都市快报社独家授权华泰一媒公司针对其作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华泰一媒公司发现,道同科技公司未经授权转载了文字作品和摄影作品,涉嫌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其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道同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等。

  该案与普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不同的是,华泰一媒公司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了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上述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的压缩包计算成哈希值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这种以区块链技术作为电子数据存储,并确保数据完整性的方式,是互联网技术与电子数据存证的新融合,给权利人维权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体现了电子证据发展的新趋势。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既不能因为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属于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也不能因该技术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而降低认定标准,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证据效力。

  “法院结合区块链技术用于数据存储的技术原理,以电子证据审查的法律标准为基础,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效力进行审查。”该案承办法官介绍,具体到该案,法院院认为通过可信度较高的自动抓取程序进行网页截图、源码识别,能够保证电子数据来源真实;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区块链技术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了存证固定,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可靠性;在确认哈希值验算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作出了该种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该案侵权认定的依据。

  据此,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华泰一媒公司提交的区块链电子证据具有法律效力,道同科技公司侵权成立,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元。


上一篇:法院认定西湖音乐喷射效果的呈现构成作品著作权
下一篇:区块链新技术认定著作权好处大,仍有待完善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2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