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 芜湖市赛工作方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8-25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
芜湖市赛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和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的通知》(皖科成果秘〔2024〕156号)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本届芜湖市赛,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安徽及全国赛区的比赛,制定本方案。
一、大赛主题
因创而聚,向新同行
二、大赛宗旨
大赛遵循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助力原则,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搭建“政、产、学、研、用、金、服、城”多向对接交流平台,发现优质企业和团队,发掘源头创新与早期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服务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支撑国家高新区、国家自创区建设,助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2.指导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3.支持单位
芜湖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
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芜湖市委员会
芜湖市科学技术协会
4.承办单位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5.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成立芜湖市赛组委会
芜湖市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负责市赛策划、指导和协调。
(三)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
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专家等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
四、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在往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五、赛事安排
(一)组织报名
1.组织动员企业参赛。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
2.开展企业报名参赛材料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二)赛事辅导
于7月下旬邀请相关专家为参赛企业作专题辅导和培训。
(三)初赛决赛
1.初赛(7月下旬)。采用书面评审方式进行,按照报名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所属领域分若干个行业组,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以项目的科技创新性为主要指标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得分,分别评选出优秀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进入决赛(具体按省科技厅分配的名额确定)。
2.决赛(8月上旬)。采用“8+4”路演答辩方式进行,参赛选手自我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评委在路演答辩前一日集中预审参赛项目材料熟悉项目情况,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评委对参赛选手进行现场打分,并现场公布决赛得分。比赛出现并列情况时,由评委讨论后,公布最终结果。赛出市赛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优胜企业。
3.入围推荐。按照芜湖地方赛决赛得分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安徽赛区比赛。
六、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 分值(初创组) | 分值(成长组) |
技术和产品 | 30 | 30 |
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 | 15 | 15 |
行业及市场 | 20 | 20 |
团队 | 30 | 25 |
财务分析 | 5 | 10 |
七、奖励支持
市赛决赛评出的优胜企业,由市科技局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支持。
1.奖项设置:按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各奖励8万元,二等奖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各奖励2万元,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研发团队。在往届大赛市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奖金支持的企业不再给予奖金支持。
2.对推荐参加安徽赛区决赛的企业,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符合市科技项目的将予以优先支持。对符合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条件的,将优先推荐政府性投资机构给予资金扶持。
3.优秀组织奖。对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大赛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