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喵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宠一波”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22漳州喵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宠一波”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975740号“宠一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且申请商标已被消费者认可,具有商业价值。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人品牌设计图片、企业使用LOGO图片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普通印刷体汉字“宠一波”,使用在指定“宠物食品”等商品上,整体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显著特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2975740号“宠一波”商标:
申请/注册号:62975740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02 国际分类:31类 农林生鲜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漳州喵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动物食品(3108)、宠物食品(3108)、宠物饮料(3108)、冻干鱼饵(3108)、狗用食品(3108)、狗粮(3108)、猫粮(3108)、小狗用食品(3108)、猫用罐头食品(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