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金全“惠民便民HUIMIN BIANMIN及图”商标复审审核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7-29梁金全“惠民便民HUIMIN BIANMIN及图”商标复审审核案例
申请人因第23709163号“惠民便民HUIMIN BIANMI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由中文“惠民便民”、对应汉语拼音“HUIMIN BIANMIN”及图形组合而成,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8331121号“中药盟及图”商标、第4198594号“友合调查及图”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3709163号“惠民便民HUIMIN BIANMIN及图”商标:
惠民便民
申请/注册号:23709163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21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2018-12-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3-07 专用权期限:2019-03-07至2029-03-06 申请人:梁金全
商品/服务项目:替他人推销(3503)、广告(3501)、商业管理顾问(3502)、商业审计(3507)、市场营销(3503)、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2)、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3506)、进出口代理(3503)、商业管理辅助(3502)、会计(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