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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支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若干政策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20
无为市支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若干政策一、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对企业上一年度经地税、国税核定发票的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奖补,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后续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符合奖补条件的可连续奖补,期限不超···

无为市支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若干政策

一、支持企业技改升级

对企业上一年度经地税、国税核定发票的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奖补,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后续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符合奖补条件的可连续奖补,期限不超过3年。

二、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

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首台(套)设备售价的10%对县内研制单位予以奖补,其中成套装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奖补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

三、支持企业参与产品标准制定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奖补总额最高可达150万元。

四、鼓励企业“制造换法”

对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

五、鼓励企业“管理换脑”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万元。

六、鼓励企业“商务换型”

对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建官网销售平台开展网上销售且年度网上实际销售额首次达3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七、鼓励企业“增品种”

对通过省级鉴定的新产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八、鼓励企业“提品质”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性小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0万元、100万元。

九、鼓励企业“创品牌”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十、帮助企业诊断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列入计划的企业开展管理和技术诊断服务。

本政策中的各项政策与省、市、县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县经信委负责解释。本政策自2017年度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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