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品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PRECISION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17深圳市品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PRECISION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2990973号“PRECISION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主动放弃申请商标在“0701,0735,0742,0743,0748,0749,0750,0752”群组的复审请求。二、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6732399号图形商标已被提出撤三申请,请求暂缓本案审理。三、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692369号“品通PINTONG及图”商标、第9847921号“Precision及图”商标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第0736群组商品项目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1、鉴于申请人已明确放弃申请商标在0742群组机器人(机械)、0743群组非手动的手持工具、0749群组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0750群组联轴器(机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故在上述四项商品上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已生效,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复审范围仅限于0736群组压铸模、铸模(机器部件)、金属加工机械商品(以下统称复审商品)。
2、至本案审理之时,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6732399号图形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依法撤销,故其现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692369号“品通PINTONG及图”商标、第1725865号“上新及图”商标、第11841707号图形商标、第6050840 号“PRECISION及图”商标、第9847921号“Precision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五)仍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复审的压铸模、铸模(机器部件)、金属加工机械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复审的压铸模、铸模(机器部件)、金属加工机械商品与引证商标五核定使用的金属加工机械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五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若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综上,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五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压铸模、铸模(机器部件)、金属加工机械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2990973号“PRECISIONER及图”商标:
PRECISIONER
申请/注册号:22990973 商标申请日期:2017-03-02 国际分类:7类 机械设备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07 专用权期限:2019-06-07至2029-06-06
申请人:深圳市品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除草机(0701)、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0752)、飞机引擎(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