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爱倍诺科技有限公司第63456921号“商麒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1宿迁爱倍诺科技有限公司第63456921号“商麒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456921号“商麒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9773346号“ByteCloud及图”商标、第39783283号“字节云及图”商标、第42343401号“sam's club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3456921号“商麒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63456921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22 国际分类:38类 通讯服务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
申请人:宿迁爱倍诺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信息传送(3802)、计算机终端通信(3802)、电子公告牌服务(通信服务)(3802)、提供在线论坛(3802)、提供互联网聊天室(3802)、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3802)、数字文件传送(3802)、电话通信(3802)、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3802)、新闻社服务(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