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无效宣告

杭州西河化工有限公司“TIXOGEL”商标无效宣告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3-23
杭州西河化工有限公司“TIXOGEL”商标无效宣告案例"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6日对第18285562号“TIXOGEL”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

杭州西河化工有限公司“TIXOGEL”商标无效宣告案例

  "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6日对第18285562号“TIXOGEL”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1、申请人是世界知名化学品研究集团阿尔塔纳集团(ALTANA)旗下的子公司。ALTANA集团于2013年收购了Rockwood Additives公司,并将Rockwood Additives公司旗下的“TIXOGEL”商标系列产品也并入申请人化学品产品之下。由此,申请人成为“TIXOGEL”商标目前的真正权利人。

  2、“TIXOGEL”作为申请人主要商标之一,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在中国宣传使用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申请人“TIXOGEL”商标使用的商品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抢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被申请人是一家化工企业,根据其官方网站的介绍,其主要产品就是流变助剂产品。被申请人不仅与申请人为同行业企业,而且是密切关联的同产品生产企业。除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申请注册了其他几件同样为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关联公司独创并使用的商标。另,被申请人还申请了近百件商标,且大部分商标都是抄袭模仿世界知名化工品牌而来,具有一贯的抄袭他人在先知名商标的主观恶意。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公司官方网站主页打印件、美国洛克伍德公司流变助剂宣传资料、ALTANA集团收购Rockwood Additives公司的新闻报道;

  2、毕克化学中国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中国发展情况网络介绍材料;

  3、广州市清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声明书;

  4、互联网上多篇关于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生产销售“TIXOGEL”产品的介绍;

  5、申请人关联公司参展照片、确认信及参展报道;

  6、被申请人官网介绍、被申请人申请的相关商标信息、用于证明被申请人抢注他人商标情况及其他品牌权利人的信息介绍;

  7、相关商标确权案件的裁定与判决。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

  被申请人是专业从事化工产品的企业,“TIXOGEL”由被申请人独创,申请人引证商标在先没有知名度,被申请人没有主观恶意,申请人所提理由和证据与事实不符,应不予采纳。被申请人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清单;

  2、被申请人商标使用资料;

  3、商标多类并存的公告。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5年11月09日提出注册申请,2016年12月14日在第2类油漆催干剂、涂料(油漆)等商品上获准注册,该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6年12月13日。

  2、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了100余件商标,其中在第1、2、5、9、17、31、35、42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第12079032号“SINOSTAR”商标、第15690173号“长兴星盛changxingxingsheng”商标、第11379497号“EZGEL”商标、第11635151号“豊虹FENGHONG及图”商标、第11376563号、第11379335号“HFGEL”商标、第12078962号“布氏”商标、第12078981号“BVISCO”商标、第8025594号、第8025608号“FCC”商标、第8025672号“SMECTONE”商标等商标。经查证,在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上述商标之前,均有其他主体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根据当事人理由、在案证据及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查明事实,本案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以下两点:

  1、本案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在中国已经使用并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TIXOGEL”标识经其在先使用在第2类油漆催干剂、涂料(油漆)等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已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2、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情形。

  本案被申请人系从事化工行业的公司,除争议商标外,其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百余件商标,其中多件商标与他人在其他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在先商标相同或相近,而被申请人并不能就其注册多个与他人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之行为作出合理解释,亦不能证明其对上述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或具有真实使用的意图。此种非以使用为目的复制、抄袭、摹仿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行为,属于无正当理由囤积商标,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该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不当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第18285562号“TIXOGEL”商标:

TIXOGEL   

申请/注册号:18285562 商标申请日期:2015-11-09 国际分类:2类 颜料油漆

初审公告日期:2016-09-13 注册公告日期:2016-12-14 专用权期限:2016-12-14至2026-12-13

申请人:杭州西河化工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着色剂(0201)、着色剂(0202)、固定剂(清漆)(0205)、油漆增稠剂(0205)、油漆凝结剂(0205)、涂料(油漆)(0205)、油漆催干剂(0205)、油漆粘合剂(0205)、金属防锈制剂(0206)、防锈油脂(0206)、天然树脂(0207)

【芜湖文广知识产权】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提高国际竞争能力!要做知识产权明白人,不吃假冒侵权后悔药!欢迎你来到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如有知识产权相关疑问,可以随时联系知识产权专业老师,联系方式13965191860(微信同号),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上一篇:“太阳镜·眼镜片”上申请的“醒目”商标不予注册
下一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正祖铺 城省济恒远 杭线葫芦及图”商标注册案例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2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