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29089号“ONFEE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08第24529089号“ONFEE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529089号“ONFEE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经过实际宣传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381209号"图形"商标、第3808071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鞋”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服装;鞋”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主要显著识别部分"企鹅图形",其与引证商标一、二唯一显著识别部分"图形"在构图要素、设计风格以及整体视觉效果上相近且不易区分,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529089号“ONFEET及图”商标:
ON FEET
申请/注册号:2452908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7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蔡清山
商品/服务项目:婴儿全套衣(2502)、服装(2502)、服装(2504)、腰带(2512)、帽(2508)、服装(2501)、鞋(2507)、婚纱(2513)、服装(2505)、鞋(脚上的穿着物)(2507)、服装(2503)、围巾(2511)、手套(服装)(2510)、袜(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