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RAMETA及图”商标注册近似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5-21“DURAMETA及图”商标注册近似驳回复审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4426397号“DURAMET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03685···
“DURAMETA及图”商标注册近似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426397号“DURAMET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0368544号图形商标、第1566014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标识构成、呼叫等方面不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DURAMETA
申请/注册号:24426397 申请日期:2017-06-01 国际分类:12类 运输工具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07 申请人:河北欧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